各學會學分怎麼認
復健相關 7 個醫學會的學分制度整理:認證週期、必要學分數、互認與換算方式,每一條都附學會官方公告出處。
本表由本站彙整自各學會公開公告,各學會採認標準與登錄方式不同,報名前請以主辦單位公告為準。
醫事人員法定繼續教育
- 執業執照每 6 年更新一次;師級醫事人員(含醫師、物理治療師、職能治療師、語言治療師)6 年內須完成繼續教育 120 點,其中專業品質、專業倫理、專業相關法規三類合計至少 12 點(應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課程),超過 24 點以 24 點計。 〔來源〕
- 網路繼續教育(預錄課程+課後線上評量)每次 1 點,6 年內超過 80 點以 80 點計;雜誌通訊課程每次 2 點,同樣以 80 點為上限。 〔來源〕
- 離島執業期間繼續教育積分以 2 倍計,山地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以 1.5 倍計(國外執業年資除外)。 〔來源〕
- 個人積分查詢入口為衛福部「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」(需帳號登入);原「醫事系統入口網」已於 2025 年 1 月 13 日停止服務,積分明細請洽所屬公會或學會。 〔來源〕
西醫師
- 領有專科醫師證書的醫師,「專業課程」類積分依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認定——實務上以專科證書更新的積分計,執業執照更新只需另外檢附專業品質/倫理/法規類(合計至少 12 點)的證明,專業課程大宗不必重複累積。 〔來源〕
物理治療師/職能治療師/語言治療師
- 物理治療師:物理治療師公會全聯會的課程平台列出每堂課的課程代碼、積分點數與報名方式;臺灣物理治療學會另訂繼續教育學分認證辦法。 〔來源〕
- 職能治療師:臺灣職能治療學會會員登入後可於「歷屆修課資料」查詢個人累積積分;學會另設職能治療師專業能力進階制度(一至四級認證)。 〔來源〕
- 語言治療師:語言治療師公會全聯會訂有「語言治療師繼續教育課程及積分採認作業」;台灣聽力語言學會的積分申請與通訊課程均須會員登入辦理。 〔來源〕
法規原文(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) · 查核日期 2026-08-09
看有西醫師學分的課程(7 堂)看有物理治療學分的課程(12 堂)看有職能治療學分的課程(9 堂)看有語言治療學分的課程(3 堂)
復健醫學會
- 復健科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 6 年,期滿更新須於 6 年內累積復健醫學課程繼續教育積分 108 點以上(復健科專科醫師甄審原則第九、十點)。 〔來源〕
- 課程、年會、研討會、教學、網路課程、論文六類積分中,至少 60% 須來自台灣復健醫學會主辦、合辦或協辦的活動。 〔來源〕
- 學會年會或國際研討會每小時 2 點(單場上限 20 點);一般認可機構課程每小時 1 點(單場上限 10 點);其他認可醫學會研討會 6 年內合計上限 40 點。 〔來源〕
- 網路繼續教育與雜誌通訊課程 6 年內合計上限 20 點——遠低於法定繼續教育的 80 點上限,想靠網課換證的復健專科醫師要特別注意。 〔來源〕
- 離島執業積分以 2 倍計,偏遠地區以 1.5 倍計。 〔來源〕
- 個人積分累積須登入學會網站會員專區查詢(積分查詢/歷年積分),無公開查詢頁。 〔來源〕
學會官方說明 · 查核日期 2026-08-09
疼痛醫學會
- 疼痛專科醫師證照有效期 5 年,換證須於 5 年內累積學會認可繼續教育學分滿 100 分,且至少參加學會年會 2 次。 〔來源〕
- 逾期未換證超過 1 年者喪失專科醫師資格,須重新累積滿 100 分並重考疼痛專科(特殊狀況提專科醫師委員會議討論)。 〔來源〕
- 學會主辦討論會每小時 2 分(累計上限 16 分)、合辦或協辦每小時 1 分(上限 8 分);學會年度學術研討會每次 20 分;IASP、WSPC、WIP 國際疼痛年會每次 20 分。 〔來源〕
- 申請疼痛專科醫師甄審,資格二擇一:持有一年疼痛專科訓練證明(學會認證之介入性疼痛治療及訓練中心開立),或曾參加學會年會至少 1 次且學會承認課程學分累計滿 100 分。 〔來源〕
- 離島(澎湖、金門、馬祖、綠島、蘭嶼)執業之疼痛專科醫師,積分 1 點折算 2 點。 〔來源〕
學會官方說明 · 查核日期 2026-08-09
兒童復健學會
- 「兒童復健次領域認證」為學會自訂認證(非衛福部部定專科):申請須具復健專科醫師資格滿 1 年、學會會員滿 2 年,且入會後取得 40 學分以上,其中至少 20 學分為學會主辦或合辦課程。 〔來源〕
- 取得認證後每 6 年須取得學會認定課程 60 學分,方能展延有效期限。 〔來源〕
- 學分以時數計(滿 50 分鐘以 1 小時計);實習課程、工作坊、個案討論時數減半計算;每場研討會申請上限 10 小時;課程須附課後測驗或問卷等考核機制。 〔來源〕
- 認證與展延審核每年辦理 2 次(1 月與 7 月),送審資料須分別於 1 月 31 日、7 月 31 日前掛號寄出(郵戳為憑)。 〔來源〕
- 個人學分累積須登入學會網站會員中心查詢,無公開查詢頁。 〔來源〕
學會官方說明 · 查核日期 2026-08-09
心肺復健學會
- 心肺復健專科醫師/心肺復健指導專家認證:須為學會會員且於學分認證期間取得甲類 28 學分;甲乙類可併計(至少甲類 20 學分,乙類 3 學分折算甲類 1 學分,換算後達 28 學分以上)。 〔來源〕
- 「心肺復健專科醫師」須先具備復健專科醫師資格;非復健專科者可走「心肺復健指導專家」認證。 〔來源〕
- 證書效期比照其他專科為 6 年;展延須再修滿 6 年甲類 60 學分(或至少甲類 40 學分加乙類換算達 60 學分以上,乙 3 折甲 1)。 〔來源〕
- 甲類學分=學會主辦活動;乙類學分=非學會主辦之相關研討會(2022 年 6 月 30 日起增列),每場甲乙學分數由學會學術委員會審核核定。 〔來源〕
學會官方說明 · 查核日期 2026-08-09
麻醉醫學會
- 麻醉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 6 年,期滿更新須於 6 年內參加學術活動或繼續教育積分達 108 點以上。 〔來源〕
- 申請證書展延,6 年展延期限內須參加台灣麻醉醫學會年會至少 1 次。 〔來源〕
- 各類活動的積分認定細項依學會「麻醉繼續教育學分認定辦法」(111 年 12 月 30 日最後修訂),全文未公開於官網,請洽學會。 〔來源〕
- 個人積分無公開查詢頁,須登入會員系統後透過線上積分申請路徑辦理。 〔來源〕
學會官方說明 · 查核日期 2026-08-09
骨科醫學會
- 骨科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 6 年,期滿更新須於 6 年內學術活動或繼續教育(含視訊課程)積分達 108 點,且六年中不得連續二年積分為零(骨科專科醫師甄審原則第九、十點,最新修正 114 年 7 月 30 日衛部醫字第 1141666200 號)。 〔來源〕
- 學術年會每次 12 點、春季大會每次 8 點、地區學術討論月會每次 2 點;認可之國內骨科相關研討會每 2 小時 1.8 點(每次上限 5.4 點)。 〔來源〕
- 網路視訊繼續教育課程每小時 0.9 點、每次課程上限 1.8 點、每年上限 3.6 點——是各學會中最嚴格的網課限制。 〔來源〕
- 論文積分:中華骨科醫學雜誌或 SCI 骨科雜誌第一/通訊作者 16 點;國際骨科學術會議每次 5 點(擔任演講者另加 5 點),每年上限 10 點。 〔來源〕
- 離島及偏遠地區執業者,年會、春季大會及月會積分以 2 倍計(僅限這三類);外調支援國際醫療服務每滿 1 年可抵 18 點。 〔來源〕
學會官方說明 · 查核日期 2026-08-09